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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《中论》讲义] 2008年4月6日讲义

本主题由 有风无风 于 2008-4-19 14:29 设置高亮

2008年4月6日讲义

丁三、相可相相待破
颂:“复次:相法无有故,可相法亦无;可相法无故,相法亦复无。”
讲:有人认为虚空的法体是常时存在的,不过要离去物质才能显出他的无碍相。即是说虚空与无碍相是可离的。而不知相法与可相法,是相待共存而不能独立存在的。所以虚空与无碍性是不可分离的。有无碍性的能相,才能有虚空的可相法,假如无碍的能相法无有,那可相的虚空法也是无有。反过来说,要有虚空的可相法,才有无碍性的能相,假如可相的虚空法是无,那能相的无碍法自然也是无有了。
此颂上半明可相待能相,能相无故可相即无;下半明能相待可相,可相无故即能相无。也可以说是体相与可相相待,以体相无,可相即无。因此,本颂能所交合互破,谓空之本体既无,则众生内心之空相不应有;众生内心所取之相既空无,则虚空之本体亦不有。如经云:境不自境,因心故有;心不自心,因境故有。二者依倚,不能相离。
释:相无所住故,则无可相法。可相法无故,相法亦无,何以故?因相有可相,因可相有相,共相因待故。
讲:长行言如果能相法无所住,则无有可相法可言。可相法若是无,那能相法也是不可得的。因为能相与可相是共同因果相待而生的。
颂:“是故今无相,亦无有可相;离相可相已,更亦无有物。”
讲:此颂是说相与可相二者既然是因果相待的存在,就都是无自性的法。所以说现今既无有能相法,也没有可相法。但离开了这能相与可相之外,那里还有虚空法的存在,所以说也就没有其他余物的存在。此颂上半颂是结前破,下半是明摄法。第一句谓无相法门中不仅无可相,而且亦无能相。第二句明无相法门中,不仅无能相,而且亦无可相。下半颂明摄法者,上来破相可相既尽,今以相可相摄一切法,一切法不出体相可相,标相可相二种。若除此二种可相,则一切法皆无,既然一切法皆无,岂能有虚空法存在。
释:于因缘中本末推求,相可相决定不可得。是二不可得故,一切法皆无。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。或相为可相,或可相为相。如火以烟为相,烟亦复以火为相。问曰:若无有有,应当有无。
讲:长行言在因缘中以本末推求,相与可相都是决定不可得的。言因相有可相,因可相有相,名为“因缘”;可相为本,相为末名为“本末”。又互相为因缘,互相为本末。如白天以火为可相,烟为相。夜间以烟为可相,火为能相。所以如此说者表二义:一者显相可相无定;二者显相可相能摄一切法。
丙二、破虚空是无
颂:“答曰:若是无有有,云何当有无;有无既已无,知有无者谁。”
讲:今明前虽种种破有相、无相,而是总破虚空有执,此颂是专破虚空是无执。有外人认为如果说虚空是有是错误,那虚空是无应当是对的,所以今论主又破虚空是无。要知道前破有是破虚空的自性有,不是破缘起的幻有。今破无亦破虚空的自性无,所以说如果没有实在的自性有,那里有实在的自性无?诸法的说有说无皆是分别,诸法自性毕竟空寂不可得。
今破无有二种:一者、若有无是异体,即是无有可待;既无有于无,有即是非有,无便是有。二者、若有无是一体,有有故有无;若无有即无无,有无既已无。有既非有,无亦非有。此意谓既没有有法虚空,何得有无法的虚空?
下半颂是破能知智。今言虚空于有无中,既然求不可得,则是虚空之名不能安立。今破能知之人亦不可得,所以有无并灭,缘观俱寂。比如以镜照像,像既无有,而镜亦是虚设。如僧肇言:法无有无之相,人无有无之知。所以说有无之虚空法既无,那能知虚空之人何存。所以破知者,虚空实非有无,但由人之想知有无。今破其知,则虚空义寂,而人法双亡。
释:凡物若自坏、若为他坏名为无。无不自在,从有而有,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?眼见耳闻尚不可得,何况无物。问曰:以无有有故无亦无,应当有‘知有无者’。答曰:若有‘知者’,应在有中应在无中?有无既破,知者亦同破。
讲:长行言心是一切事物若为自坏或者为他所坏,名为是无。而今言无不自有,是因有相待而有无。若是无有“有”法,云何言有无法?并且眼耳见闻皆不可得,更何况无有之物,岂可言有有无?
此有人问以无有故无亦无,所以应当有能知有无的人。答说:若有能知的人,此人应在有中或应在无中,但此有无皆不可得,所以能知人也不可得。
乙二、类破余五种
颂:“是故知虚空,非有亦非无;非相非可相;余五同虚空。”
讲:此一颂是破地水火风识余五种法实有。此颂前三句是总结前破虚空义,最后一句才是破余五种。结前者有二义:一者结前义言“非有”是结上破有;“非相”是结上破相;“非无”是结上破无;“非可相”是结上破可相。二者明正虚空义,谓邪计虚空是有无,若正虚空则非有非无,又非亦有亦无,非非有非无。所以诸佛以虚空比喻法身般若、佛性、一乘等中道义。
“余五同虚空”者是说余五种同虚空法一样是不可得,是非有非无,非相非可相。凡有言说文字皆是诸佛之方便言教,不可执为实有。有为无为一切法自性毕竟空寂不可得。只因众生虚妄分别而有因缘之假名相。
释: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,余五种亦如是。问曰:虚空不在初不在后,何以先破?答曰: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;识以苦乐因故,知无常变异故易破。虚空无如是相,但凡夫悕望为有,是故先破。复次虚空能持四大,四大因缘有识,是故先破根本,余者自破。问曰: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,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,言无所见?
讲:长行言由种种方面求虚空相不可得,则由此而推断余五种相亦是不可得。也是因缘假名,其相是非有非无,非相非可相。是诸佛方便之说。问:为什么先破虚空?答:一者、地水火风四大是众因缘和合而成,说无相学人容易理解。而识大以苦、乐受等因缘合成,知道是无常变异,学人也容易理解是无相。唯有虚空大无如是等相,但由凡夫执为实有虚空相。所以先破。二者、虚空能总持四大,由四大因缘和合而有识,虚空为根本。所以先破虚空根本,其余五种皆自破。
甲二、总破妄见
颂:“答曰:浅智见诸法,若有若无相;是则不能见,灭见安隐法。”
讲:此颂是明浅智之凡夫二乘之人,见五种为实有相,空为实无相。毗昙见虚空是有相,成实见虚空是无相。又言见世谛是有,真谛是无。此既是见有见无,即起断常,所以诸见即生,有见故有爱,爱见因缘即流转生死,故不得安隐法。另外,数人言见有得道,此乃是有见,岂能得道,亦是得有见道,实不得正道;成实人言见无得道,亦是无见岂能得道,也是见于无道,非得正道。而有深智之菩萨之人与此相违,见有知表不有,见无知表不无。故华严云:一切有无法,了达非有无。
因此,诸法实相不可以以有相或无相来求。但凡夫浅智之人认为诸法是实有自性或实无自性。若有此执见则不能见到诸法的实相。若不理解缘起法,就不能通达性空;不通达性空,就是自性见的戏论。有了如此的自性见戏论,就不能真正见到灭除妄见的安隐法,即寂静的涅槃法。所以说不得第一义,则不得涅槃也就是这个道理。
释:若人未得道,不见诸法实相,爱见因缘故,种种戏论。见法生时谓之为有,取相言有。见法灭时谓之为断,取相言无。智者见诸法生,即灭无见。见诸法灭,即灭有见。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,皆如幻如梦,乃至无漏道见尚灭,何况余见。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,则见有见无。 
讲:长行释有三义:一是明失方便:言凡夫之人不见诸法实相,由于爱见有种种戏论。见到诸法生时,认为有相;见诸法灭时,认为无相。其实诸法实相不能定为是有是无,但由众生爱见而方有无。所以说凡夫是失方便,不见诸法实相。二是得方便:言有智之圣人见诸法生时,即灭无见。因为既有生,即不是无,若无则不能生。见诸法灭时,即灭有见。因为若确实是有,有应是常有,不应有灭。今既有灭,则不是有。正因为智者了达生灭不二,所以见生即除无见,见灭即除有见。三是明得失:即是说虽有所见者,恐外人言智者见生,乃不起无见,而遂见于生,即是生见。所以今言虽生如幻,而见幻生,不生而生;虽生不生,乃至无漏见尚灭者,无漏是不生不灭,中道正观。本对邪观故说正观,既无邪观,岂言正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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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法无有故,可相法亦无;可相法无故,相法亦复无

相可相相待而说为空无自性。
缘起自性空。http://zhongguan.5d6d.com/?fromuid=100
中观般若成佛道。无人无我无众生。佛佛道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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