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法义
今人将“瑜伽行”等同唯识学派,实只是方便的说法,实际上,“瑜伽”为“相应”义,凡与见地相应的修行皆称为瑜伽。因此唯识学派可包括于“瑜伽行”之内,而不能说“瑜伽行派”即唯识学派。
由是“中观瑜伽行”,即指持中观见修止观的行人,并非将中观与唯识调和建立一理论,而安立此名。换而言之,“瑜伽行”通指心识修习,而“中观瑜伽行”则唯指持中观见以作修持的行人。
修瑜伽行的行人,称瑜伽士,亦即谓由任何法门修习皆与名相无关,所关者只是其修习而得相应的见地。此如《瑜伽师地论》卷三十八所云:“云何菩萨法随法行……一者奢摩他;二者毗钵舍那;三者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;四者乐修奢摩他毗钵舍那。”
此“法随法行”即修止、观、止观双修、止观双运,摄无量胜三摩地,是故凡修止观皆可称“瑜伽行”,而不限于唯识也。若如今人,但以“瑜伽行”专指唯识学派,则将不明于各次第立“瑜伽士”之名,实为次第见修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