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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其他] 唯識二十論講記 /世親菩薩造 /大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/見悲青增格西教授

本主题由 baishuwen88 于 2008-6-28 04:48 加入精华

唯識二十論講記 /世親菩薩造 /大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/見悲青增格西教授

唯識二十論講記 /世親菩薩造 /大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/見悲青增格西教授

    無著菩薩開創了唯識大車軌,其著作如《瑜伽師地論》廣說道、地等內容,但內容過於龐大,
後人難以掌握。世親菩薩則將唯識心要以論證寫成,使後人易於了解。世親菩薩著作很多,此《唯
識二十頌》與《唯識三十頌》是重要的根本論著,二者差別是,《唯識二十頌》是直接以破他宗
為主(其中亦有立自宗的部份),《唯識三十頌》是直接以立自宗為主(其中亦有破他宗的部份)。此
《唯識二十頌》本頌及論著都是世親菩薩自己寫的,目前流傳的廣解很少。在宗大師著作中,《阿
賴耶識廣釋》及《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》二書中引了《唯識二十頌》、《唯識三十頌》頌文,所以
將依有關解釋講說。

安立大乘三界唯識。
    此是宗旨(立宗)。「安立」以現代話來說就是證明,以正理證明三界唯識。「大乘」:世親菩
薩只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,至於「大乘」所指為何就給後人留下解釋的空間,解釋上有二解,一
是從宗義說,如窺基大師的解釋;二是從證悟來說,如調伏天的解釋。以宗義來說,提出「大乘」
是針對中觀宗而來,大乘宗派分中觀宗與唯識宗,中觀宗不承認三界唯心,認為有外境。唯識宗
用「大乘」一語有雙關語之意,一方面唯識宗以此破有部、經部有外境的觀點,一方面對中觀宗
說:大乘是以唯識才是正說。即唯識宗以「三界唯心」破常邊,以「大乘唯識」破中觀宗無自性
的看法(斷邊),同時表明萬法唯心才是中道,所以出現「大乘」一詞有其必要。以證悟來說:通
常會說大乘有七大殊勝,就是在說大乘之果—佛果殊勝。有人無我及法無我,對自續以下而言,
修人無我證阿羅漢,修法無我才是證佛果,此說安立大乘三界唯識,說明三界唯識是法無我的概
念,以唯識去修才是成辦佛果位的方法。

以契經說三界唯心。
宗旨非無依憑,有契經為證,說三界唯心。契經指《華嚴經》、《十地經》等。三轉法輪宣說
的是唯識見解,但在此不會引用唯識的典籍,引《華嚴經》、《十地經》等是因為這是中觀宗認同
的經典,(月稱菩薩的入中論常引用《十地經》),所以唯識宗就引中觀宗認同的經典證明三界唯
心。規矩上,對象是外道,講說時不能引佛教的經典;對象是漢系者,不能引藏系經典。如現在
在基金會說法,不應該引法王說的話,應該要引如窺基大師的話來說。又,三界唯心的概念是隱
密法,不能引用佛經當證據,(只有極隱密法可以引佛經當證據),只能說唯識宗要表明三界唯心
的說法不是自作主張,所以引用佛經。

心意識了名之差別。此中說心意兼心所。
    前說「唯心」,此解釋何謂「心」。心、意、識、了別是名異義同。「心」一詞要依上下文意
理解,有時候「心」是指心王,有時候「心」是指整體的概念,不分心王、心所,此處是指後者,
故說「此中說心意兼心所」。心、意、識、了別實義皆同,但就字義上,意有執著之意、識是辨
析(差別)、了別是了解,心有累積之意,以阿賴耶識來說就很明顯,阿賴耶識是種子的儲存處,
心的字義在此就很符合。

唯遮外境不遣相應。
    此解釋何謂「唯」。「相應」指心所,如慧心所等。心王與心所間有五相應,即 1.所緣相同:
心王的對境與為何,心所的對境亦同、2.所依相同:心王所依的根為何,心所亦同、3.性質相同、
4.時間相同、5.所入相同:如眼見瓶子,心王認識瓶子很美,心所亦同。「唯」是遮法,遮除外境,
唯有識而已,不遮如貪、嗔等心所。

    內識生時似外境現。如有眩瞖見髮蠅等。此中都無少分實義。
    此總說何謂「唯識」,並舉例說明。問:若唯遮外境的話,為何可見外面的東西?回答:內
識生時會讓我們以為看到高山、房子等外境,但就如有眼翳或飛蚊症一樣,那些都是內心顯現的,
事實上無一點真實的外境。

即於此義有設難言。頌曰。「若識無實境。則處時決定。相續不決定。作用不應成」
    他宗不同意唯識宗立的宗,提出問難:若只有識而無實境,則有處決定不應成、時決定不應
成、相續不決定不應成、作用不應成的過失。「若識無實境」:唯識說無實境,並沒有說沒有山、
水等,是說沒有外在的山(實質的山)。此處「決定」以現在話來說就是特定,「處決定」、「時決
定」指特定處所、特定時間,如布達拉宮在拉薩、臘梅只在特定時節可見。有部、經部問難:若
一切法如夢,在家可以看見布達拉宮、夏天可見梅花等,因為都是內心顯現,所以心想就應該可
以看到?「相續不決定」:如去阿里山看梅花,每個在場的人應該都可以看到,若心相續是決定
的話,就會只有內心顯現梅花的人才可以看到梅花。「作用決定」:作用是指如杯子有盛水的作用,
有飛蚊症的人會看見飛蚊,但飛蚊無作用。若一切法都是內心顯現,如有眼翳、如夢一樣,則杯
子也就沒有盛水的作用。
    唯識宗說萬法都是內心顯現,所以布達拉宮等也都是內心投射出來的。可以思考:要生起看
見布達拉宮的心是否一定要去拉薩?

論曰。此說何義。若無離〔1〕識實有色等外法。色等識生不緣色等。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
一切處。何故此處有時識起非一切時。同一處時有多相續。何不決定隨一識生。如眩瞖人見髮
蠅等。非無眩瞖有此識生。復有何因。諸眩瞖者所見髮等無髮等用。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
等無飲等用。尋香城等無城等用。餘髮等物其用非無。若實同無色等外境。唯有內識。似外境
生。定處定時不定相續有作用物皆不應成。
    (有部、經部)若只有內心的投射、無有外在的色等法,則產生了解色法的眼識時,不需要觀
待色法使其產生,那為何見梅花的眼識一定要到某處才能產生?為何見梅花的眼識有時候產生、
有時候不產生,不是一切時都產生?為何在場的一百個人都可以見到梅花,而不是特定一個人才
看到,應如同有飛蚊症的人才看到飛蚊,沒有的人就看不到?又,杯子有作用,有飛蚊症的人
看到的飛蚊是無作用,若二者都是心的投射,就會沒有差別。同樣,夢中的飲食無作用、尋香城
無城的作用,而我們的頭髮、刀杖等都有作用。如果夢中的刀杖與現實的刀杖都沒有外境,都是
內心的投射,如此就有定處、定時、不定相續、有作用物皆不應成的過失。

在有部、經部等來說,產生眼識時,所緣境是因,眼識是果,所以說要有外境。對唯識宗來
說,眼識是因,投射出外境,如同投影片被投射出來一樣,是先有底片存在,才投射出影像。「色
等識生不緣色等」:唯識宗以外的宗派,眼識的產生要具備三個條件:等無間緣、增上緣、所緣
緣,了解色法的眼識產生是,外面的色法(所緣緣)照到眼根(增上緣),被眼根緣到,並因等無間
緣(意識)存在,從而產生眼識,所以眼識產生一定要有外境,即「色等識生緣於色等」。反之,
唯識宗說識生不必緣於外境(所緣緣),所以是「色等識生不緣色等」。唯識宗還是會說「所緣緣」
一詞,但它的內容是指內心的習氣。

非皆不成。頌曰。「處時定如夢。身不定如鬼。同見膿河等。如夢損有用」
唯識宗回答:非皆不成。針對處時決定不應成,以「處時定如夢」回答;針對相續不決定不
應成,以「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」回答;針對作用不應成以「如夢損有用」。「處時定如夢」:
他宗說,如夢中喝毒藥不會死,現實生活中喝毒藥會死,所以說處、時、相續不決定、作用等都
不成,如夢。唯識宗說,做夢的內容也有特定,如夢見坐車子至某處,看見房子等…,夢中的車
子、房子、時間等也是依次而出現,所以夢中的情節也是特定的。「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」:
他宗說,一群人至拉薩,每個人都可以見到布達拉宮,所以要有外境。唯識宗說,如同一群鬼同
至恆河邊,每一個鬼都會見到膿河,不是特定的鬼才見膿河。「如夢損有用」:如夢中雖無性行為
卻可以損精血,所以有作用。所以同樣說「如夢」,有部、經部說四義皆不成與唯識宗說非皆不
成。

    論曰。如夢意說如夢所見。謂如夢中雖無實境。而或有處見有村園男女等物非一切處。即
於是處或時見有彼村園等非一切時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。而處時定非不得成。說如鬼言。顯如
餓鬼。河中膿滿故名膿河。如說酥瓶其中酥滿。謂如餓鬼同業異熟。多身共集皆見膿河。非於
此中定唯一見。等言顯示或見糞等。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不令得食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。
而多相續不定義成。又如夢中境雖無實而有損失精血等用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。而有虛妄作用
義成。如是且依別別譬喻。顯處定等四義得成。
    (唯識宗)如夢的意思是如夢所見。夢雖無實境,但有時會見村園、男女等,可是也不是一作
夢都會見到村園、男女等,所以處、時是決定的。雖然沒有外境,特定處所、特定時間的情況並
非不能成立。如鬼的譬喻表達一群餓鬼同見充滿膿的河。這是說造了同業的餓鬼產生相同的異
熟,(異熟是指身體方面、膿河是指受用方面。)每個鬼都可以見到膿河,不只有一個鬼才可以看
到。其中頌文中「等」字是指見糞等、或見有情執刀杖守護使其不能接近。所以同樣是鬼,還要
看有沒有福報,有福報的鬼可以見膿河,可以喝;沒有福報的鬼看不到膿河,或是無法接近。因
此雖然沒有離識的實有境,很多相續都可以看見,不是只有特定的相續才可以看見。又如夢中雖
無性行為,但仍會損精血,並非沒有作用。因此雖然沒有離識的實有境,但是有虛妄的、不離識
的境,虛妄的、不離識的境,其處時決定、相續不決定、作用決定都可以成立。前頌是以四個譬
喻證成,以下以一個譬喻證成。
        唯識宗說三界唯心,有部、經部卻認為此有處時、相續不決定、作用決定不成立的過失,二
者舉的例子都是如夢。可以換其他的舉例來理解:有部、經部認為境與俱境的關係就像人與鏡子
一樣,人要站在鏡子前面,鏡子才照得到;人未站在鏡子前面,鏡子就照不到,所以外境是境的
因素(所緣緣),鏡中的畫面來自於鏡外的東西,而鏡外的東西存在不同的地點、時間,要照到某
物就一定要去某個地方,處時是決定的。唯識宗的說法可以以電腦為例,電腦的畫面是點選出來
的結果,不是一開機所有的畫面都會出現,而是一一點選才會有。又,點閱不同的網頁會出現不
同的內容,這些內容出現也是有順序的,不是一起跑出來的。所以即是是夢也沒有處時不決定等
的問題,因為每天夢的都不一樣,夢也有時間順序,不會所有的內容都在一時點產生。在唯識宗
來說,我們睜眼看桌子,可以看到桌子,但是閉起眼睛,桌子就沒有了,如同電腦畫面被關掉就
沒有了一樣。唯識宗說境與俱境是同時出現的,(有部、經部是先有境,後有俱境),會說「異體
空」,即境(見分)與俱境(相分)並不是相異的,有如鏡中的畫面,不能說畫面在鏡子的表面上,也
不能說畫面在鏡子裡,所以二者不可分,不是異體。以鏡子為例可能會有因障礙物存在,使鏡子
無法映照出畫面,但心不會,心一定有認識的內容。以眼識來說,睜眼或閉眼都看會到畫面,沉
睡時,眼識會成為習氣,就沒有眼識,若是有一點睡醒,習氣就會轉成眼識,即使是尚未睜眼見
物,仍然會看到黑黑的畫面,所以境無法離開俱境。
    再進一步說,依唯識宗的觀點,我自己看到的東西都是自己內心的投射,與其他人無關,其
他人也看不到我看到的東西;同樣,我也看不到其他人所看到的東西,如果有他人看到而且我也
看到的情況,說明我與他人二者是同一個心相續。所以說「明明我們都見過某物」這句話在唯識
來說不會成立,我們不會共同看到。在這一點上,唯識宗很容易引起質疑,如問唯識宗:你看到
這棟房子嗎?答:看到。再問:這房子是你蓋的還是工人蓋的?答:工人蓋的。再問:那工人可
以看到這間棟房子嗎?站在唯識的立場就必須答否,(因為二個人不會同時看過)。回答工人沒看
過房子卻可以蓋出房子,明顯與世俗名言相衝突,所以唯識宗必須解決這個問題,回答這類的質
疑有技巧,可以有與世俗名言不相衝突的回答。

   復次頌曰。「一切如地獄。同見獄卒等。能為逼害事。故四義皆成。」論曰。應知此中一地
獄喻。顯處定等一切皆成。如地獄言。顯在地獄受逼害苦諸有情類。謂地獄中雖無真實。有情
數攝獄卒等事。而彼有情同業異熟增上力故。同處同時眾多相續。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物等
來至其所為逼害事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。而處定等四義皆成。
    (唯識宗)前以夢、鬼等別別成立四義成立,此用地獄一喻說明四義成立。地獄是指在地獄受
苦的有情之意。而閻王、鬼卒等皆是無心的、是非有情。地獄中雖無真正有情的獄卒等,但在地
獄中的有情因為同業成熟,可以同時、同地、同見地獄的獄卒、狗、鳥、鐵山等迫害他們,(地
獄的狗、鳥其牙、喙都是鋼做的,鐵山指的是眾合地獄。)所以地獄雖然沒有真正實境,但是四
義都可以成立。

     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。
    有部問:地獄中的有情為何不是真正的有情?有部分很多部派,其中有些部派承認鬼王、獄
卒等是有情,有些不承認鬼王、獄卒等是有情。在舉例時,若譬喻不為他人所接受就不可以引用,
因為有些部派不承認獄卒等是有情,所以唯識宗可以舉用地獄獄卒等為例,但是當唯識宗引為譬
喻時,那些承認地獄獄卒是有情的部派就提除質疑,所以唯識宗就必須再解釋。

    不應理故。且此不應那落迦攝。不受如彼所受苦故。互相逼害應不可立彼那落迦。此獄卒
等。形量力既等。應不極相怖。應自不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然苦。云何於彼能逼害他。

唯識宗:認為獄卒等是地獄有情是不對的,此是總破,以下以四理由說明。1.獄卒等不是地
獄有情,因為他們不受地獄之苦,換句話說,只要是地獄有情,一定要受地獄之苦。在唯識宗來
說,這個觀點很重要,要掌握好。通常的觀點,受用是來自於福報顯現,有部、經部也是如此;
但唯識宗說唯心所現,顯現美好的東西越多,表示福報越大,顯現的境越不好,表示福報越小,
地獄有情的福報就很小。對唯識來說,顯現與擁有等同,他受苦說明他顯現苦;對其他部派來說,
見到美好的東西不見得會擁有。
    另一部派認為地獄有情看自己是地獄眾生,看到對方都是獄卒,獄卒本身也會受苦,所以獄
卒等也是地獄眾生。唯識宗破除這個說法說:2.如地藏經等會描述地獄情景時,會說獄卒迫害地
獄眾生,若是地獄眾生相互逼害都成為獄卒,就不會去區分加害者與被害者,經典的描述就應該
都像等活地獄一樣,都是相互砍殺的情況,但是經典並不是這樣描述的。3.除此之外,地獄眾生
與獄卒在形象上、力量上有差別,所以地獄眾生會感到害怕,若相互都是獄卒的話,在形象、力
量上就沒有差別,也就不會害怕對方,沒有恐懼感。4.若獄卒自己是地獄眾生的話,自己就在受
苦,哪有時間去逼迫他者,所以獄卒不是地獄有情。

非那落迦不應生彼。如何天上現有傍生。地獄亦然。有傍生鬼為獄卒等。
    另一有部:地獄眾生當然是地獄眾生,如果不是怎麼會說他生在那裡,不是地獄有情不會生
在地獄。如同天界中有傍生,如天鳥等,有有情生在地獄從事獄卒的工作。

    此救不然。頌曰。「如天上傍生。地獄中不爾。所執傍生鬼。不受彼苦故」論曰。諸有傍生
生天上者。必有能感彼器樂業生彼定受器所生樂。獄卒等非[2]受地獄中器所生苦。故不應許傍
生鬼趣生那落迦。
    此頌分二段落,一、唯識宗不承認天上有傍生的例子,二、唯識宗不接受內文。唯識宗:受
生天上者一定會享受天樂,所以不應說是傍生,此否認天上有傍生之舉例。這個要這樣理解,如
我們會說某人享受「總統待遇」,此時「總統待遇」只是一個形容詞,表示他受到高規格的對待,
並不是真的去享受如簽署文件等總統的職權,與此相同,傍生並沒有真正享受天樂,所以天上沒
有傍生。因為獄卒等並不受地獄苦,所以不許傍生等生在地獄。

    若爾應許彼那落迦業增上力生異大種。起勝形顯量力差別。於彼施設獄卒等名。為生彼怖。
變現種種動手足等差別作用。如羝羊山乍離乍合。剛鐵林刺或低或昂。非事全無。
    他宗:地獄有情因自己業的增上力,使讓大種產生不一樣變化,大種會有種種形象、顯現力
量的差別,稱這些為獄卒。即獄卒等不是真正有情,是大種(地水火風)所變。而且這些大種所變
的獄卒會有手足等動作,讓人產生怖畏,如眾合山開合、鋼鐵林或低或高等。可以這樣理解:如
我們會將繩子看成蛇,或在夜晚將飄動的東西當做鬼一樣。「非事全無」:不可以說全部沒有,都
是唯心所現,獄卒等是由地水火風等變現的。唯識宗會說一切都是內心顯現,會被誤解成全部沒
有,所以有部在此有這樣的質疑。下「然不應理」是唯識宗的回答。另外的說法會將「非事全無,
然不應理」都當作唯識宗的回答:你(有部)雖然認為非事全無,但是理由不對,即認為地獄有情
業的感染力是有的,但要讓大種起變化不可能。以前說為佳。

    然不應理。頌曰。「若許由業力。有異大種生。起如是轉變。於識何不許。」論曰。何緣不
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而執大種。
    唯識宗:你(他宗)的理由沒有道理。如果你認為業可以感染大種,使大種起變化,如讓象山
變成大象,業可以轉變山河,有甚麼理由不說是你的心(習氣)讓你看到獄卒。說業讓山改變很奇
怪,說自己的業讓自己看到與別人不同的東西就很自然。為甚麼不許業轉變識,而說業轉變大種?

    復次頌曰。「業熏習餘處。執餘處有果。所熏識有果。不許有何因」論曰。執那落迦由自業
力生差別大種起形等轉變。彼業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中不在餘處。有熏習識汝便不許有果轉變。
無熏習處翻執有果。此有何因。

    (唯識宗)你(他宗)錯誤執著,認為地獄有情使大種產生種種差別。照理來說,業熏習在識中,
不在其他地方,在業熏習的地方不生果,在業沒有熏習的地方(山河等)產生果,(即有因的地方不
生果,無因的地方才生果之意),這沒有道理。我們的業有貪、無貪等差別,無貪可能造就我們
在人天中,也可能因為強烈的貪投生在地獄,這都是想法上差別帶來的果。通常我們的想法會認
為桌椅等是真實的,但是在無貪與貪、小貪與大貪之中,就會讓外面的境變得不一樣,有美好、
不美好、到很可怕等不同層次。與此相同,唯識宗只是將其換到內心中,因為以前的某個想法,
一直揮之不去,所以看到東西就會成為美好或不美好,而不是業影響到大種,讓大種產生改變。

    有教為因。謂若唯識似色等現無別色等。佛不應說有色等處。
    他宗引佛經說有十二處證明有外在的色法。如果只有心所顯現的似色法,沒有外在的色法,
佛就不會宣說有色處、聲處等。「處」指出生之處,眼根等是處、眼根所見的色法等外在的境也
是處,因為根與境可以產生識所以稱為「處」。

      此教非因。有別意故。頌曰。「依彼所化生。世尊密意趣。說有色等處。如化生有情」
    唯識宗:此佛語不是證據,有別的意趣。說「依彼所化生」一詞即表示此處所說的不是事實。
「所化」:佛是能化者,眾生是所化者。在此佛說的不是事實,佛是依眾生的根器宣說有色等處,
如同說有化生有情。十二處等是在說阿含時(初轉法輪)宣說的,所化的眾生是屬於小乘,小乘是
追求解脫道的,要說人無我讓他們解脫,說有十二處等,一再分析,會知道有六識,有六識所依
的六根及六識所見的六境,除此以外就沒有了,就會知道沒有我,一再串習無我就可得解脫。雖
然有外境不是事實,但是宣說有外境對追求解脫有幫助,而且無過失。第二、三轉法輪所化有情
是大乘,大乘追求的是成佛,成為遍知不可以有不懂之處,所以要宣說法無我使其成佛,二者並
不相同。「如化生有情」:化生有情指的是中陰身,一般化生指的是身體並非由父母所生,但有色
身,如天人、鬼等,此處化身有情單指中陰身,非指一般情況。我們會認為有中陰身,中陰身有
尋香等行為,此是有部、經部的概念。唯識宗認為人往生以後,六識就離開身體,再轉至另一個
胎中,在此中間只有心,沒有中陰身。六識中,眼耳等五識所依的眼根、耳根等是色法,(意識
所依的意根是心法),沒有中陰身就沒有人形、沒有五根,也就沒有五識,所以中陰也不可能看
到、聽到甚麼東西。

論曰。如佛說有化生有情。彼但依心相續不斷能往後世密意趣說。不說實有化生有情。說
無有情亦無我。此法由因而生故[3]。說色等處契經亦爾。依所化生宜受彼教。密意趣說非別實

[4]有。
    (唯識宗)佛說有中陰身是依心相續不斷而說的,事實上沒有真正的中陰身,就像在說補特伽
羅無我一樣,法都是由因緣而生的。佛是為了利益所化有情而說色等實有。

    依何密意說色等十。
    他宗問:佛有甚麼密意說色等十種處?

    頌曰。「識從自種生。似境相而轉。為成內外處。佛說彼為十」論曰。此說何義。似色現識
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。佛依彼種及所現色。如次說為眼處色處。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
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。佛依彼種及所現觸。如次說為身處觸處。依斯密意說色等十。

    在唯識來說,業會留下種子習氣,習氣成熟時會有心(見分)、及心所見的相(相分),所以有
三個內容:種子、見分、相分。以相片為例,相紙相當於識,相紙上的人像相當於相,雖然相紙
與人像是不可分的,但是我們習慣將它們分開,指著相片說我去過某處。與此相同,雖然見分與
相分不可分,但是眾生因為我執,習慣將它們分開,而這種習慣對想解脫的人是合適的,可以幫
助解脫,所以佛就順水推舟地說有色等十種處。(唯識宗)識是從種子而生的,好像會見到外面的
境。這就在說境不是在外面的,與識是一體二面,但因為眾生的習氣會將它們分別為外,所以佛
就分內、外說有十種處。「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」:種子成熟時,從種子現起似色
法的識。「佛依彼種及所現色」:此中有三個內容「彼」--如眼識,「彼種」--產生眼識的種子,「所
現色」--種子顯現似色法的識。對有部、經部等來說,眼根與外境會導致眼識的產生,所以眼根、
外境都是「處」;對唯識來說,境與俱境都在眼識上,「處」來自於種子,同一種子有能生相分的
功能,也有能生見分的功能,能產生相分的種子似他宗所說的所緣緣,產生見分的種子似增上緣,
所以唯識宗也會說等無間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,但都是從種子上去說。

    此密意說有何勝利。
    他宗問:佛說此密意有何好處?在台灣談論佛法時,常常會直接引用佛經,因為經上說了甚
麼就直接拿來引證,但是引證的內容明明是不正確的就不能拿來當證據,佛說了甚麼不能直接當
證據,因為有密意的情況太多了,這個是從有部到中觀都承認的。通常會將經典分為了義與不了
義。對小乘、唯識宗來說如言可取即是了義經,不可如言而取即是不了義經;對大乘來說,了義
是指己達究竟,不可再引申,不了義即是可再引申的,如佛說諸法無常,對有部、經部等,因為
是如言可取,所以是了義,對大乘來說,諸法無常是正確的,但是可以再進一步探討,所以是不
了義。對應成派來說了義是空性,不了義是世俗,對唯識宗以下來說並非如此。因此佛會說不了
義經,但是說不了義一定有目的。對唯識宗來說,說色等十處是不了義,就要解釋佛的密意是甚
麼:將佛經分為大乘、小乘,依阿含經此類經典可以導引所化有情至解脫,而大乘則導引所化有
情至成佛。佛說色等十處是為了導引所化有情至解脫,因為了解色等十處可以懂人無我,再研究
即可解脫。

    頌曰。「依此教能入,數取趣無我,所執法無我,復依餘教入」論曰。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
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。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。都無見者乃至知者。應受有情無我教者。

便能悟入有情無我。復依此餘說唯識教。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。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。
此中都無色等相法。應受諸法無我教者。便能悟入諸法無我。

「依此教能入」:此教指十二處,十二處等是從阿含經說。「數取趣無我」:人無我。「復依餘
教入」:餘教指唯識典籍。依十二處教法能入人無我。要成為阿羅漢要懂人無我,但是此處不鼓
勵成阿羅漢,而鼓勵成佛,所以要從餘教(唯識典籍)入。有部、經部不談法無我,唯識宗認為解
脫要懂人無我,成佛要懂法無我。(應成派:人無我、法無我只是對象不同,所破是相同的。)論
說:依此所說的十二處等能使所化有情入人無我,「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,…,便能悟入
有情無我」說如何進入人無我:從六根、六境產生六識(轉:指產生),都沒有見者、知者等(見者、
知者是補特伽羅異名),就懂了人無我。如我們去看俱舍論等,會將所知區分為常法、無常法,
無常法又分心法、色法、不相應行法,心法又再區分出許多類,一再分析後,知道沒有其他,不
會有見者、知者等,所以會懂人無我。除此之外,對大乘根器者是講唯識教使所化有情入法無我,
「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,…,便能悟入諸法無我」說如何入法無我:我們所見的顏色、形
狀等都是唯識現為色等而已,而無真正的外境,經過這種思維就能悟入法無我。在唯識宗來說,
中道指的是唯識見,而中觀宗落入了斷邊,有部、經部落入了常邊,佛陀說大乘教法包括唯識及
般若,都是針對真正具器的弟子—唯識宗來說的,而中觀宗並非宣說的主要處眾。佛陀宣說般若
時,真正具器的唯識弟子在聽到般若時仍能了解其中的密意,所以是針對唯識宗所說,但是因為
仍有中觀的弟子在場,佛陀為了他們不直接說唯識見,而是間接宣說。唯識宗的根本典籍是《解
深密經》,解深密的意思即是解釋甚深般若的密意。

    若知諸法一切種無。入法無我。是則唯識亦畢竟無何所安立。
    上說唯識宗的成佛之道、解脫之道,其中解脫之道是與下部派共同的,而說法無我是與下部
派不共之處,所以他宗就問:如果一切種無才入法無我,即甚麼都沒有了,那你唯識宗還存在嗎?
(下部質疑唯識宗墮入斷邊)

   非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為入法無我。然達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。如是乃名入
法無我。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名法無我。
    唯識宗:不是要了解諸法一切都沒有才是入法無我,是愚夫所增益的自性與差別沒有才是入
法無我,不是諸佛不可言說的法性都沒有才是法無我,(諸佛所見的還是有的。)其中愚夫所增益
的自性是執色等為外境,如認為桌子是外在實有,此即增益桌子的自性;增益差別是指執色的生、
色的無常等為外境,如增益桌子的木頭是外在實有,即是增益桌子的差別。唯識宗會說三性三無
性,如桌子是依他起,桌子有外境是遍計執,桌子被外境所空是圓成實。三性即依他起、遍計執、
圓成實,三無性是遍計執是自相所空、依他起是自生所空、圓成實是勝義所空。(此處勝義是所
破。現證空性之智的對境就是勝義,所以空或實有都會成為對境,如同以儀器去檢查病,結果是
有病或沒病都是答案。圓成實是勝義諦,勝義空是指被假設的勝義所空。)依他起指一切法,如
桌子、瓶子等,圓成實是依他起上的空性,依他起與圓成實的關係是同體異性,遍計執是與圓成
實完全顛倒的,是不是事實的現象,如錯見二月的現象,月亮是依他起,只有一個月亮是圓成實,
因為是事實,見二月即是遍計執,因為不是事實。唯識宗在此處說:遍計執是愚夫所執的,依他
起、圓成實是屬於諸佛不可思議的境界,當然凡夫也可以了解它們,但是無法如實了解。

中觀宗會說緣起即是空,空即是緣起,緣起是正理之王,是解釋空性最有力的方式。唯識宗
與中觀宗相反,認為緣起是解釋不空的方法。唯識宗認為無常法是實有的,常法是假的、不實的,
緣起是依甚麼而生起甚麼,是實的,如苗出生於種子,而虛空不能依緣而起,如杯子不能放在虛
空上,所以緣起一定要是實有的,緣起一定不是空,空一定不是緣起。這個說法符合我們通常的
概念,我們會認為虛空不能產生出甚麼,而可親見的、觸碰的東西才可以相互組合變化出另一件
東西,所以我們的概念接近唯識宗的說法。唯識宗的緣起與因果相同—依因而起(中觀宗不是),
是實有的,所以依他起是緣起,是實有的。圓成實的性質是看依他起,依他起是實有,所以圓成
實也是實有。遍計執有二種,一種是存在的遍計執,如虛空,一種是不存在的遍計執,如兔角。
遍計執是虛假的,但不是沒有,它的有是依依他起所安立的。所謂安立是如見到太陽昇起與落下,
依據這樣的情況,我們安立出今日、明日。今日與明日都是虛擬的概念,依此有有了今年、明年、
現代、古代的概念,類似於此,依他起是很實在的東西,透過依他起創造出存在的遍計執。依他
起是實在的,其中色法、心法、不相應行法又都有實虛差別,色法是很實在的,心法相較色法為
虛,相較心法,不相應行法又更虛假,但是這些都是有作用的,所以歸類為依他起,而最虛假的
虛空,因為沒有作用所以是常法,(當一個東西沒有作用就歸類為常法),因此虛空是遍計執、是
自相空,完全沒有自相,是投射的概念。所謂的自相空就是自己方面無法成立,需要靠它者投射
下成立,當某物完全沒有生果的能力就是自相空,存在的遍計執即是完全沒有生果的能力,所以
是自相空。而不相應行法雖然很虛幻,但是仍有緣起、有作用,所以會歸類到自相有。只有自相
有才有因果,所以緣起法是不能空的,依他起是自相有,圓成實也是自相有。(色法、不相應行
法、常法等都是心的投射,投射有作用、有因生果的能力就是依他起,投射沒有作用、無法生果
的就是遍計執。)
    討論三性與三無性的關係時,問遍計執與相無自性是否等同?即說遍計執是自相所空,可以
說自相所空就是遍計執嗎?遍計所執是指不是由因產生,純屬內心的概念,既然是概念就可以有
存在的,如虛空;不存在的,如兔角。自相有是除了應成派以外的宗派都會說的,自續派會說一
切都是自相有,但諦實空而已。唯識宗說三性中依他起、圓成實是自相有,遍計執是自相空。依
唯識宗的觀點,單純說遍計執與自相空,則二者是相等的。但是如果是說遍計執是自相所空,此
時遍計執與自相空二者的關係是特色與具特色者,二者就不同,如同說桌子是方的,此時桌子是
具特色者,方的是特色,二者並不相同。又,依他起與自生所空是相同的嗎?依他起就是因緣所
生,狹義來說,指的是本來可以出生的,但是這些不是自生,是他生的,所以依他起與不自生在
狹義上是相等的。但是如空性是不會出生的,更別說是自生與他生,如此一來不自生的範圍就很
大了,一切法都不自生,包括遍計執、圓成實都不是自生,所以依他起與不自生就不相同了,不
自生包括依他起、遍計執、圓成實,依他起只是不自生範圍的其中之一。


   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。名法無我。不爾餘識所執境有。則唯識理應不得成。許諸餘
識有實境故。由此道理。說立唯識教。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。非一切種撥有性故。
    在唯識宗來說,色法與了解色法的識是同體的,是愚夫分別執取,將色法看成外,認為了解
色法的識是內,將這種遍計執推到內心方面,將了解的心與被了解的心別別分開也是遍計執,了
解二者無別即是法無我。如果識與執識的心不是同體的話,唯識義也不會成立,因為識在執識的
心下認為它是另外實有的境,但並不是如此。經由這些理由,可以成立唯識教,令所化有情悟入
法無我,並不是在說甚麼都沒有。

    復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。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。
    他宗問:你(唯識宗)憑甚麼說佛是有密意而說色法,而不是因為真的有色法而說有色法?  

    頌曰。「以彼境非一。亦非多極微。又非和合等。極微不成故」
    有部、經部認為有離識的外境,唯識宗說不可能,若有離識的外境,一定是以一、或多、或
和合的情況成立,不會超過這三種情況,因為這三種情況都不成立,所以沒有外境,(下文會證
明沒有外境)。即有外境不是事實,所以是佛的密意。這裡也說明大小乘都承認佛說了不符合事
實的話,所以雖然是佛說的話,但是知道不符合事實,一定是別有密意。
    唯識宗以下認為實有(緣起)才有生果的能力,只要不是實有就不能產生眼識等。有部、經部
認為色法是所緣境,透過它可以產生眼識。唯識宗就問:如果透過色法可以產生眼識,那色法是
實有的嗎?下部答是。(不是實有就不能生果,所以必須答是。)唯識宗再問:色法是一還是異?
分析之下就色法不是實有的,就破除了有部、經部外境為實的觀點。

    有部、經部認為色法是有無方分的微塵所構成,如桌子的基本結構是由沒有東南西北方的微
塵累積成可見的微塵,再由可見的微塵堆積成桌子,若是心法則是由無剎那分的心識所構成。如
同前說,這些色法、心法可以再創造出不相應行法。因為色法自己是極微所造,所以極微是實的,
其他被創造出來的都是虛的。唯識宗就問:產生眼識的所緣境如何產生?下部答:如桌子是所緣
境能產生眼識。唯識問:桌子是實有嗎?下部答:是。唯識問:但是桌子是有方分的,它可以再
分割,並不是實有?下部答:它仍有實有的成分。唯識問:指出實有的成分是甚麼?下部答:是
無方分的微塵。唯識宗:所緣緣要能被看到才能產生眼識,無方分的微塵並不可見。唯識宗就指
出有部、經部所說實有的成分並不可見,可見的又不是實的,所以找不到一個能產生眼識實有的
境,也就破除有部、經部外境為實的觀點。重要的觀念是:唯識宗以下認為只有實有才能生果,
空不能產生緣起。對有部、經部來說,桌子等是所緣緣,但是對唯識宗來說,這些是無法成為所
緣緣。所緣緣是眼識產生的因素,所以一定要是實的,唯識宗在破除了外境後,又找不出成立法,
所以只能將心留下,說「三界唯識」--即識的部份是實有,外境是虛的。中觀宗就拿唯識宗破下
部的方式破除唯識宗的觀點。唯識宗自己在破除下部時可能也知道存有問題,但是不知道安立之
法,所以只能在內心上建立。
    這邊不是在問說如桌子是一或是多?而是問說實有能產生眼識的東西是一或是多?因為都
不是,所以找不到外境。通常會說唯識宗說沒有外境,所謂的沒有外境指的就是這種情況。唯識
宗也會說房子等存在(在唯識三十頌中說),也會區分常法、無常法,心法、色法、不相應行法,
但色法等不是外境。唯識宗說色法非眼識的所緣緣與說異體空是相同的,與不承認無方分的微塵
也是相同的,確認這個很重要,如果不是這樣理解,說明對異體空的理解尚未掌握。

   論曰。此何所說。謂若實有外色等處。與色等識各別為境。如是外境或應是一。如勝論者
執有分色。或應是多。如執實有眾多極微各別為境。或應多極微和合及和集。如執實有眾多極
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。且彼外境理應非一。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。理亦非多。極微各別
不可取故。又理非和合或和集為境。一實極微理不成故。

    唯識宗破有外境的方法是先假設有外境,此外境是以一、或多、或和合的方式存在。若是以
一的話,它的存在是如勝論師所說的方式存在,(說外境是一的說法很多,這邊的取材是勝論師
的說法),之後再加以推翻:若是如勝論師所說的就不對了,因為…。若是異的話,它的存在就
如有部所說的方式存在,如此就不對了,因為…。若是和合的話,它的存在方式就如經部所說的
方式存在,如此就不對了,因為…。因為三者都不對,所以外境就不存在。

    勝論師對說有得、實有、…等六義存在,透過這六義解釋一切法的現象。(解釋一切法:佛
教是分常、無常,無常再細分下去。)勝論師所說的六義中有「實有」一項,「實有」是基礎元素,
構成其他的物,如桌子是從地水火風此種元素所產生。勝論師會說有母微塵、子微塵,母微塵細
微不可見,作用之後會產生子微塵,之後子微塵會再成為母微塵,輾轉再生出眾多的子微塵,而
母微塵、子微塵的自性又不一樣,一個是原始的體性,一個是出生的體性。依其說法,高山等是
子微塵所組成的,我們看到的是子微塵,其背後尚有不可見的母微塵,所以勝論師的概念中有二
個高山,一個是看得到的山,一個是看不到的山,母微塵產生子微塵,子微塵生出高山,能生眼
識,高山即是外境,但是母微塵與子微塵是異體,唯識宗破除他們的觀點就是從異體這角度來破
除--「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」:「有分色」指的是母微塵,「分色」指的是子微塵。高山中
哪裡有一個與它體性不同的高山?推究的結果沒有「有分色」這樣的色,如此就破除了外境的存
在。有部的觀點也不對,外境存在也不是以多的方式,因為個別的微塵看不到;經部的觀點也不
對,外境存在也不是以和合的方式,因為有極微並不合理。在破除內、外道觀點的過程中,是否
了解他們對微塵的看法並不重要,破除的重點不在他們的看法上,不管內、外道對極微的描述為
何,若完全沒有極微的存在,任何對極微的描述都不成立,所以重點是有沒有極微存在。沒有外
境是因為沒有組成的東西,為何沒有組成的東西?因為沒有極微。除了唯識以外,每一個宗派都
會說有外境,外境是如何組成的又有種種說法,所以在唯識宗在破除他宗時,有時候就從微塵的
存在來破除,有時候會從組成來破除,但根本點是破除極微。問有沒有外境與問有沒有極微是相
同的,若極微存在即有外境,若極微不存在即無外境。
    要思考為何破除極微與三性三無性有關?依他起是依因而起,外境是不是依他起?如果是的
話就會有外境,如果極微不成立,不能依因緣成立外境,則外境不存在。談異體空時會一再剖析
一與異,如色法是有方分或無方分,山是有方分或無方分,是有方分就可以再分析下去,一再分
析的結果,有沒有一個不可分的微塵?這些動作的目的就是在找尋是否有實有,若可以再分割就
不是實在的,接近假有;若有一個如如不動的組成分子,這個東西就是實有,若是連組成份子都
不是實有,就沒有實有存在。這些也不是針對有沒有外境在作討論,討論這些眼所不見的微塵是
在討論因生果。由因生果是佛教徒、外道都在說的,但是甚麼樣的因才能生出甚麼樣的果各宗各
派說法不同,唯識以下都認為實有才能生果,虛幻不能生果,但是中觀宗的看法剛好相反,只有
虛幻才能生果,實有不能生果。佛陀說出了「緣起」一詞,弟子聽到了就有二種不同的想法,一
個聽成是很實在的,一個聽到的是幻化的,如中觀宗聽到緣起會認為是空,緣起是為了了解幻化
而被宣說的。在《緣起贊》中說,緣起是讓我們了解空性的無上之法,但是這樣的工具被其他人
說成是實有,這就如同水都變成易燃物一樣—沒救了。
    唯識以下認為實在的才能生果。問桌子是不是實在的?都會說出一個實在的理由。有部、經
部回答:其組成份子有不可破的微塵,這樣的回答想表達的是它有實在的層面,從而說出有能生
果的能力。對唯識宗來說,若承認它有能生果的能力,即說明它是實有,所以唯識宗會否定它有
能生果的能力、有實在的成分。唯識宗為何說萬法唯心造?因為他們認為內心是實在的,有能生
果的能力,外在是不實的、虛幻的,不能生果。雖然有部、經部認為全部都是實有,唯識宗認為
內心是實有,外在是不實的,但是他們有共同的特點,就是認為只有實有才有生果的能力,若是
不實的即不能生果。因為有部、經部、唯識宗都說有實有,所以被稱為實事師(小乘一定是實事
師,大乘中,唯識宗是實事師。)
    「以彼境非一,亦非多極微,又非和合等,極微不成故」這個偈頌是針對不同的宗派別別破
除,我們無法對這些宗派的宗義做了解,真的去了解可能也不會清楚了知,因此還不如針對為甚
麼要破除極微去思考。勝論師會說「有分色」、「分色」,由這二個組合產生外境,無論他們對極
微的描述為何,他們的觀點就是外境是由不可破的極微所組成;同樣,有部、經部也對極微有不
同的描述,組合的方式也各各不同,但是內、外道的共同點就是外在是實有、極微是實有。所以
只要破除極微的存在,他們的觀點就不成立,因為極微完全不存在,實有的極微是甚麼樣子就不
必提了。以下說明為何沒有極微。

    云何不成。
    他宗問:極微為何不成立?

    頌曰。「極微與六合。一應成六分。若與六同處。聚應如極微」論曰。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
極微合。應成六分。一處無容有餘處故。一極微處若有六微。應諸聚色如極微量。展轉相望不
過量故。則應聚色亦不可見。

    唯識宗:將你們(下部)所描述的極微放在中間,再將六個極微從六方(東南西北上下)向中央
的極微逼近,當六方的極微觸碰中央的極微時,東方的極微觸碰的位置,西方的極微會不會碰到?
若是處碰點不同,說明極微還可以分割,如此就不是無方分的極微;若是處碰點相同,東方的極
微、西方的極微與中央的極微三者在同一位置上,這樣就是同一個極微,如此千萬個極微堆積起
來都不會超過一個極微的大小。因為二者都不成立,所以沒有極微存在。「極微與六合,一應成
六分」:觸碰點不同,則會分成六方,不成為無方分極微。「若與六同處,聚應如極微」:色法的
特質是同一個位置容不下其他的色法,如虛空可以與物品並存在同一個位置,但是色法不可以,
所以說「一處無容有餘處故」。同一個位置若有六個極微,則只會有一個極微的大小,千萬個極
微累積也不會超過一個大小,而極微不可見,累積的色法也就不可見。

    加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。非諸極微有相合義。無方分故。離如前失。但諸聚色有相合理有
方分故。

    有部說:無方分的極微不會觸碰,所以沒有你所說的過失。極微雖然是無方分,但是聚色是
有方分的,可以聚集成外境。此處有部說無方分的極微(細色)不會碰觸,有方分的聚色(粗色)會
碰觸,可以形成外境。

    此亦不然。頌曰。「極微既無合。聚有合者誰。或相合不成。不由無方分」
    唯識宗:極微沒有聚合,那你說的聚合是甚麼?粗色難道不是極微組成的嗎?是的話就沒有
離開極微的範圍,極微既然不能聚合,它所組成的東西又為何可以聚合?
    如果是在說同一種標準的聚合(觸碰),很難回答唯識宗的這個問題。若是有部、經部回答:
粗、細色聚合的標準不同,即粗色的聚合並不同於細色的情況,如此就可以回答唯識宗的問題,
但是有部、經部沒有這樣回答,所以就被破除了。

    論曰。今應詰彼所說理趣。既異極微無別聚色。極微無合聚合者誰。若轉救言聚色展轉亦
無合義。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。聚有方分亦不許合故。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。是故一實
極微不成。又許極微合與不合。其過且爾。
    (唯識宗)沒有一個聚色相異於極微,極微既然不可聚合,聚合的又是誰?如果回答聚色也不
可聚合(如此回答有部、經部就輸定了。)則剛才就不應該說「無方分極微不可以聚合,聚色可以
聚合」這樣的話。聚色有方分都不能聚合的話,無方分就不是極微不能聚合的原因。所以沒有一
個實有的極微。說極微合與不合都不是重點,在有部、經部來說外境是實在才可以生果,但是不
管如何外境都無法成為實有,如此極微合與極微不合的理由都有過失。

若許極微有分無分。俱為大失。所以者何。頌曰。「極微有方分。理不應成一。無應影障無。
聚不異無二」論曰。以一極微六方分異。多分為體。云何成一。若一極微無異方分。日輪纔舉
光照觸時云何餘邊得有影現。以無餘分光所不及。又執極微無方分者。云何此彼展輪相障。以
無餘分他所不行。可說此彼展轉相礙。既不相礙。應諸極微展轉處同。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。
過如前說。
(唯識宗)極微若有方向,則可以分割,不能說是一,若極微無方向,就不應該有影子、成為
障礙,有分、無分都有過失。論說:無方分微塵若可以分成六方,成為多分,就不能說是一。若
一個極微沒有六方,那受到日光照射時,就沒有辦法區分有被照射到的一面(會產生影子),與沒
有被日光照射到的一面。如同房子被日光照射會有被日光照到的一面與日光所不及的一面。若極
微無方分,這種極微所組成的房子也不應該說有方,不應該有被日光所照與日光所不及的差別。
如果極微是無方分,那二物相互碰撞時就不會有障礙,而有穿透的情況,如同拍手時,因為有障
礙才會有拍擊,若無障礙則無法相互拍擊。因為有分的話就不是一,無分的話就不會有影子、障
礙的情況,所以有分、無分都有過失。這是從有分、無分說,與前面討論有沒有聚合破除的方法
是相同的。

    云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。
    他宗問:為何不可以說聚色有障礙,極微沒有影子與成為障礙?

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。
唯識宗問:你難道認為有一個與極微不同屬性的聚色嗎?

    不爾。
    他宗:沒有一個與極微不同屬性的聚色。

若爾聚應無二。謂若聚色不異極微。影障應成不屬聚色。安布差別立為極微。或立為聚俱
非一實。
    唯識宗:若聚色與極微是同體,如此聚色也應該沒有影子、也沒有障礙才對。以下說出唯識
宗對色法的看法:聚色是安立的,極微也是安立的,並不是真實的。對唯識宗來說,可以有一個
極細微,但不是不能再分割、如如不動的實物,是還可以再分割,但是安立出來的微細狀況。
關於有沒有外境?唯識會說沒有外境,中觀宗會說有外境,除此之外,分析方式都一樣,也
就是說,理論架構相同,但是二者對有無外境的觀點不同,會有這樣的差異是,唯識宗認為因為
是安立的,所以沒有外境;中觀宗認為是安立的還是可以有外境。中觀宗會說諦實空,對中觀宗
來說,虛可以說有,虛並不是代表沒有作用;唯識以下都是說諦實有,虛就無法有,二者的差別
是對於存不存在的想法不同:對唯識以下來說,色法一定要是實在的存在才是存在物;對中觀宗
來說,非常不實在的也可以說存在。總之,經部以下會說有無方分的微塵,所以有外境;唯識宗
說沒有無方分的微塵,所以沒有外境,也就是說,對唯識宗來說,要有外境一定要有無方分的微
塵;中觀宗說沒有無方分的微塵,但是可以有外境,中觀宗與唯識宗的差別是,中觀宗可以安立
虛妄的法。

何用思擇極微聚為。猶未能遮外色等相。
他宗:你為何要區分極微與聚合,不管如何,外在就是有色法的相,分析是無用的。

此復何相。
唯識宗問:到底是甚麼相?

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。
他宗:就是親眼所見等,如看見青色。

應共審思。此眼等境青等實性。為一為多。
唯識宗:這個值得詳細思考,親眼所見如青色等是一還是多?

設爾何失。
他宗問:是一還是多又如何?

二俱有過。多過如前。一亦非理。頌曰。「一應無次行。俱時至未至。及多有間事。并難見
細物」
唯識宗:看得到的東西是一或是多二者都有過失,多的話,過失如前—可以再分割就不是實
的,若是一的話,也會有過失,(一的概念就是名稱與內容完全等同。)看到外在東西若是一的話,
行的時候就沒有次第,如我們會先去到台中,才到嘉義,若是一的話,去到台中等於去到嘉義;
若是一的話,今天到了甚麼地方與沒到甚麼地方都沒有差別,因為到過的地方就是沒到過的地
方,沒到過的地方就是到過的地方;若是一的話,也沒有這是你的地方,這是我的地方的差別,
也不可能有難見的細物,因為如細菌與大象等同,看得到大象也就可以看得到細菌。

    論曰。若無隔別所有青等。眼所行境執為一物。應無漸次行大地理。若下一足至一切故。
又應俱時於此於彼無至未至。一物一時。理不應有得未得故。又一方處。應不得有多象馬等有
間隙事。若處有一亦即有餘。云何此彼可辯差別。或二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中間見空。又亦
應無小水虫等難見細物。彼與麁物同一處所量應等故。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不由餘義。
則定應許此差別物。展轉分析成多極微。已辯極微非一實物。是則離識眼等色等。若根若境皆
不得成。由此善成唯有識義。
    若沒有別別的青色等,親眼所見的都是一,如此前腳所踏之地與後腳所踏之地就相等,沒有
從此處至彼處的差別,腳下所踏的地就是一切地;也就沒有已到與未到的差別;也就沒有擁有甚
麼與未擁有甚麼的差別;也不應該說有大象待的地方、馬待的地方等,因為大象待的地方也就是
馬待的地方;若是一的話,這個與那個也沒有辦法辨別,或這個與那個之間也沒有中間;也沒有
水蟲等難見的細物,因為水蟲與大象相等。他宗是說外境親眼可見,為何唯識宗的回答一定要涉
及一與異?我們會以為我們所見的東西很真實,夢很虛幻,但是進一步想,如同地板等能不能再
分析?是可以再分析的,可以分析的東西就會成為不實的。只要是異就可以一再分析至極微,前
已證明極微不是實的,所以根、境都不成立,如是成立唯識之義。

    諸法由量刊定有無。一切量中現量為勝。若無外境寧有此覺。我今現證如是境耶。
    他宗問:諸法是由量勘定,一切量中以現量為標準,如果沒有外境,如何有眼識等現量,我
親眼所見就是證明?有部、經部因為親眼可見,所以會認為眼識很標準。

    此證不成。頌曰。「現覺如夢等。已起現覺時。見及境已無。寧許有現量」論曰。如夢等時
雖無外境。而亦得有如是現覺。餘時現覺應知亦爾。故彼引此為證不成。又若爾時有此現覺。
我今現證如是色等。爾時於境能見已無。要在意識能分別故。時眼等識必已謝故。剎那論者有
此覺時。色等現境亦皆已滅。如何此時許有現量。

    唯識會認為:看見桌子的眼識是先要有桌子為因,後產生眼根中桌子的像,這個像又被眼識
所讀取,再傳送至意識,而有「我看見了」這種覺受。因為第六意識有「我看見了」的覺受,所
以他宗認為一定真的有外境,沒有外境怎麼會說「看到了」?但是仔細去想,說「我看到了」,
是說出內心的感受,與外面存在的桌子有很大的差距。眼根是真正看到桌子,眼識看到的已經是
影像,傳到意識已經是影像中的影像,接著才說「我看到了」,所以說「我親眼所見」是很不精
確的。(唯識宗)現量與夢一樣,生起「我看見了」覺受時,如前所說,見(眼識)及境(桌子等)都已
經沒有了,哪裡還有「親眼可見」呢?論說:如同作夢時一樣,雖然沒有外境,但是可以也有現
見的覺受,所以其他時候生起現見的感覺也是一樣,所以你的理由不成立。又,生起「我看見了」
這樣的覺受時,能見境的眼識等已經沒有了,是意識分別「我看見了」。以剎那論者的觀點,色
等境也已經沒有了,哪裡還有現量。

要曾現受意識能憶。是故決定有曾受境。見此境者許為現量。由斯外境實有義成。
他宗:雖然意識認為「我看見了」時,眼識等已滅了,但是曾經現前看過才有意識的能憶,
所以推論回去,可以有見境的剎那,這個就是現量,這樣就可以證明有外境。

如是要由先受後憶。證有外境理亦不成。何以故。頌曰。「如說似境識。從此生憶念」
論曰。如前所說雖無外境。而眼識等似外境現。從此後位與念相應。分別意識似前境現。即說
此為憶曾所受。故以後憶。證先所見實有外境。其理不成。

    唯識宗:由回憶來證明有外境並不合理。眼識是似境的識,而不是真正看到境的識,由此才
產生回憶。如前所說,並沒有實有的外境,但是眼識等會現似外境。緣念過去時,分別意識顯現
似前境,這就回憶過去所領受的。所以回憶不能證明先前有外境。

    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。覺時亦然。如世自知夢境非有。覺時既爾何不自知。既不自
知覺境非有。寧如夢識實境皆無。
    他宗問:如同夢中沒有外境可以產生識,我們會知道夢是假的,看到的外境不是假的,既然
不能夠自己知道境是不實的,怎麼可以說如夢一樣沒有外境?

此亦非證。頌曰。「未覺不能知。夢所見非有」論曰。如未覺位。不知夢境非外實有。覺時
乃知。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。諸有所見皆非實有。未得真覺不能自知。若時得
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。乃名真覺。此後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。如實了知彼境非實。其義平等。

    唯識宗:這個也無法證成。夢要等到醒時才知道夢境不是事實,未醒時並不知道夢不是實有。
世間人虛妄分別如在夢中,未覺醒時不知道所見的都不是實有,得到見道位--現證異體空時才是
覺醒,之後才能了知外境不是真實。

   若諸有情。由自相續轉變差別。似境識起。不由外境為所緣生。彼諸有情。近善惡友聞正
邪法。二識決定。既無友教此云何成。
    他宗問:你(唯識宗)認為因為自己的心相續差別而看到似外境現起,不是由外境為所緣緣生
起眼識等。如果只是內心轉變差別而生,就不可能有人教導甚麼,那接近善知識聽聞正法,接近
惡友聽到邪法,而生起善、惡決定,這些如何成立?即得見道位之前都在作夢,完全與外在無關,
就沒有有人說法這件事,如此近朱者赤、近墨者黑都不成立了。

非不得成。頌曰。「展轉增上力。二識成決定」論曰。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展轉為增上緣。
隨其所應二識決定。謂餘相續識差別故。令餘相續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。
唯識宗:這些不是不可以成立。唯識宗會認為心很重要,你聽到的法都是自己想出來的,除
了唯識宗以外都會說法是佛所說的,所以般若心經是佛說的法;但是在唯識的宗義下,般若心經
是觀自在菩薩與舍利子心中現起的。也因如此在其他的宗派來說是可以聽聞佛陀說法,但對唯識
來說,法是自心顯現出來的,是因為佛陀的功德力與自己的增上力,所以有似佛陀說法的情況顯
現,因此是間接從佛聽法,並無法直接從佛聽聞。「展轉增上力」就是如諸佛的願力與自己的祈
求,這些展轉增上的力量,所以心中隨其所應而產生夢到佛菩薩的樣子、聽聞佛法等,這些都是
自己心中想出來的。如果某人心中所想皆是殺盜淫妄等不善,就會相應於這些事,所碰到的也都
是這些事。

    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。覺識亦然。何緣夢覺造善惡行。愛非愛果當受不同。
    他宗問:如同受五戒不能喝酒,若因為喝酒而殺了人,是犯酒戒,而不是犯殺戒,因為已經
被酒迷惑了心智。同樣在夢中也不能控制心智,所以有人在夢遊的情況下殺人,也不算犯殺戒,
但是清醒的時候,殺人卻是犯殺戒。若如同夢可以沒有外境而產生識,覺醒的時候也一樣,為何
覺醒的時候,造作會有善、惡果報,但在夢中卻沒有果報?  

   頌曰。「心由睡眠壞。夢覺果不同」論曰。在夢位。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。覺心不爾。故所
造行當受異熟。勝劣不同非由外境。
    唯識宗:睡眠讓心的力量泯滅,但是醒得時候不是如此,清醒的時候造作的善、惡當受異熟,
夢中與清醒時果報的差異並不是由於外境。

    若唯有識無身語等。羊等云何為他所殺。若羊等死不由他害。屠者云何得殺生罪。
    他宗問:甚麼叫做「殺羊」,如果只有內識顯現而無外境,如此就沒有人殺羊,沒有殺羊者,
屠夫為何會有殺生罪?

    頌曰。「由他識轉變。有殺害事業。如鬼等意力。令他失念等」論曰。如由鬼等意念勢力。
令他有情失念得夢。或著魅等變異事成。具神通者意念勢力。令他夢中見種種事。如大迦多衍
那意願勢力。令娑剌拏王等夢見異事。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。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。
如是由他識轉變故。令他違害命根事起。應知死者謂眾同分。由識變異相續斷滅。
    唯識宗:因為屠夫的意識轉變,所以有殺害這件事,如同鬼等以意力使他人有精神異常、得
怪夢,或令他人做某些事。具有神通者以神通力可以讓他人夢見種種事,如大迦多衍那[5]、阿
練若仙人[6]的公案,這二個公案說明可以用意力讓他人起變化。所以雖然沒有外境,但是是
屠夫的殺害的意念生起,讓宰殺的對象生命結束(「眾同分」指命)。這邊是說屠夫不是拿真正的
刀殺死真正的羊,是以意念殺死羊,屠夫方面是:屠夫拿起意識現起的刀去殺意識現起的羊。也
會有真正的羊,這隻羊自己的意識會現起屠夫拿起刀,刺向自己,就死了,所以羊是自己死的,
不是屠夫殺的,雖然羊是自己死的,但是羊沒有自殺的念頭,是屠夫有殺羊的意圖,因為屠夫有
殺羊的念頭,所以屠夫有罪。所以是二者意力相互影響的結果,為了說明這個合理性,就引了二
個公案說明。

    復次頌曰。「彈咤迦等空。云何由仙忿。意罰為大罪。此復云何成」論曰。若不許由他識轉
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。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。返問長者鄔波離言。汝頗曾聞何因緣故。
彈咤迦林。末蹬伽林。羯陵伽林。皆空閑寂。長者白佛言。喬答摩。我聞由仙意憤恚故。若執
神鬼敬重仙人。知嫌為殺彼有情類。不但由仙意憤恚者。云何引彼。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
語。由此應知。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。
    (唯識宗)彈咤迦等為何會成為空城、仙人為何會憤怒、為何世尊說意罰是大罪[7],這些是
如何成立的?若不允許意力讓別人死亡,為何世尊會說意罰是身語意三者中最大的。鄔波離是外
道,當時有一外道認為身語意三者,身業最重、語業次之,最末才是意業,並派弟子向世尊挑戰,
世尊就說了彈咤迦等會成為空城[8],是由於仙人憤怒所引起的,說明意罰大於身語二業。如果
認為彈咤迦等會成為空城是因為仙人的修行很好,有天龍等護持,有人得罪了仙人,所以天龍等
去懲罰這些人,所以才會成為空城,不是由於仙人憤怒,以意力去殺害的話,為何世尊要說意罰
最重,所以可以知道,是仙人殺的。

    若唯有識。諸他心智知他心不。
    他宗問:如果唯有識,他心通能了知他心嗎?神通是一種現量,除唯識以外,現量是要親見
境,所以他心通就要親見他心。所以問題就成為他心通是否知道他心?
  
    設爾何失。
    唯識宗:知不知道又如何?

    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。若能知者。唯識應不成。
    因為唯識宗說所顯現的都與自己有關,若具他心通者通他人的心,說明具他心通者就是他
人,若不如此,具神通者不能現起他人的心。他宗:若具他心通者通他人的心,唯識義就不成立;
若具他心通者不通他人的心,就沒有他心通了。

   雖知他心然不如實。頌曰。「他心智云何。知境不如實。如知自心智。不知如佛境」論曰。
諸他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。如自心智。此自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。由無知故。二智於境各
由無知所覆蔽故。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。此二於境不如實知。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。所
取能取分別未斷故。

    唯識宗說:具他心通者會通他人的心,但是不是如實了知,具他心通者會現起自己顯現的「他
心」,透過此了解真正的他心。他心通是知道他心的,但不是如實的知道,如同自心知道自己在
想甚麼,但是不是如實知道。為何說自心不能如實了知自心?因為無明。了知自心與了知他心
二種心智因為被無明所覆蓋,所以對於佛陀不可言說的境界不能了知,因為這二種心智未斷除能
取、所取的分別,仍有似外境的顯現,所以不能如實了知。
    問:佛陀因為沒有無明,所以可以如實了知他人的心,如此佛陀會不會與他人同一心識?答:
佛陀雖然能夠如實了知,但並不是真正看到,是如同鏡子一般,如實映照出他人的心,不是直接
看到。

    唯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。非佛誰能具廣決擇。頌曰。「我已隨自能。略成唯識
義。此中一切種。難思佛所行」論曰。唯識理趣品類無邊。我隨自能已略成立。餘一切種非所
思議。超諸尋思所行境故。如是理趣唯佛所行。諸佛世尊於一切境及一切種智無礙故。

    唯識義理有無邊差別,以智慧抉擇難度很高,除了佛以外,誰能廣泛的抉擇,我已經盡力宣
說唯識的義理,其餘的差別義理,超過尋思的境界,要圓滿的宣說,只有佛陀才能知道。  

(此文依 2007年於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宣講內容作記錄。說法過程中多有討論,今此記錄只
保留論文解釋、及部份討論,完整討論請自行聽錄音補足為尚。)

註 1:原譯文為「若離識實有色等外法」,要表達的是:有離識、實有的色等外法,如果沒有的
話就會有「色等識生不緣色等…」以下的過失。依文意改為「若無離識實有色等外法」較易理解。
註 2:原譯文為「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」,依文意改為「獄卒等非受地獄中器所生苦」。
註 3:原譯文為「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」,依藏本改為「說無有情、亦無我,此法由因而生故」。
註 4:原譯文為「密意趣說非別害有」,依文意改為「密意趣說非別實有」。
註5:「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令婆剌拏王等夢見異事」(白話故事請聽錄音):即佛在世。摩訶迦
旃延。摩訶言大。迦多衍。此云剪剃。如常所釋。此即其姓。那者男聲。即剪剃種。男聲中。呼
表是男也。如言尼者。女聲中。呼表其女也。婆剌拏者。舊言娑羅那。此云流轉。即由剪剃神通
意願。令王得夢。說此緣者。如舊中阿含經說娑羅那王。是眉稀羅國主。容貌端政。自謂無雙。
求覓好人。欲自方比顯己殊勝。時有人曰。王舍城內。有大迦旃延。形容甚好。世中無比。王遣
迎之。迦旃延至。王出宮迎。王不及彼。人覩迦延。無看王者。王問所以。眾曰。迦延容貌勝王。
王問大德今果宿因。迦延答曰。我昔出家。王作乞兒。我掃寺地。王來乞食。我掃地竟。令王除
糞。除糞既訖。方與王食。以此業因。生人天中得報端政。王聞此已尋請出家。為迦延弟子。後
共迦延往阿盤地國中。山中修道。別處坐禪。阿盤地王。名鉢樹多。時將諸宮人入山遊戲。宮人
見王形貌端政。圍遶看之。鉢樹多王。見娑羅那王。疑有欲意。問娑羅那曰。汝是阿羅漢耶。王
答言非。次第一一問餘三果。王皆答言非。又問汝離欲不。又答言非。鉢樹多瞋曰。若爾汝何故。
入我婇女中看我婇女。遂鞭身破。悶絕而死。至夜方醒。從本處起至迦延所。迦延見已心生悲愍。
共諸同學。同為療治娑羅那王。語迦延曰。我從師乞暫還本國。集軍破彼阿盤地國。殺鉢樹多王。
事竟當還從師修道。迦延從請語王欲去。且停一宿。迦延安置好家令眠願令感夢。夢見集軍征阿
盤地。自軍破敗。身為他獲。堅縛手足。赤花綁頭。嚴鼓欲殺。王於夢中恐怖。大叫呼失聲云。
我今無歸。願師濟拔。作歸依處。得壽命長。迦延以神力。手指出火。喚之令寤。問言。何故其
猶未醒。尚言災事。迦延以火照而問之。此是何處。汝可自看。王心方寤。迦延語言。汝若征彼。
必當破敗。如夢所見。王言願師為除毒意。迦延為說。一切諸法。譬如國土。假名無實。離舍屋
等。無別國土。離柱木等。無別舍屋。乃至廣說。至於極微。亦非實事。無彼無此。無怨無親。
王聞此法。得預流果。後漸獲得阿羅漢果。(引自唐.窺基《唯識二十論述記》)
註6:「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咀利王夢見異事」(白話故事請聽錄音):阿練若者。舊
云阿蘭若。此云閒寂曠野處也。離村空野。名阿練若。此中仙人。名阿練若仙人。吠摩質咀利王
者。即舊云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也。天帝釋設支夫人之父也。此云綺飾。或云綵畫。由仙人意瞋。
令阿修羅王。夢見異事。舊論言見恐怖事。此則不同。中阿含經云。有七百仙人。住阿練若時。
天帝釋嚴身。入中於下風坐。諸天皆來。恭敬帝釋。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。見帝是事。忽變為天。
著好嚴具。破其籬垣。入仙人處。在上風坐。仙怪是事。皆不敬之。甚生憤恨云。汝等何故。但
敬帝釋。而輕蔑我。欲苦諸仙。諸仙懺謝。其恨不已。不受仙悔。諸仙心念。令返衰惱。應時毘
摩質多羅王即大困苦。遂生悔心。漸謝仙等。仙等心念。赦其僣失。即還如本。(引自唐.窺基
《唯識二十論述記》)
註7:「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婆離言」(白話故事請聽錄音):鄔婆離者。此云近
執。親近於王。執王事也。如世說言朝庭執事。如阿羅漢持律上首。親近太子。執事之人。名鄔
波離矣。中阿含經說。有尼犍子。名闍提弗多羅。其有弟子。名為長熱。往至佛所。佛問長熱。
師教汝法。三業之中。何罸業重。答云。身重。次口。後意。長熱反問。瞿曇今說何業最重。佛
言。意重。身語乃輕。長熱還去。闍提問云。汝至彼所。瞿曇何言。長熱具說。闍提讚歎。汝真
我子。從我口生。善受我教。所說無異。汝可更往。破瞿曇義。提取將來。作我弟子。長熱不從。
有大富長者。名鄔波離。伏事尼乾闍提。使往破佛立義。長熱報云。此事不可。彼瞿曇者。容貌
辯才。過人無量。兼有幻術。能轉人心。無量眾生。為其弟子。寧可降伏。闍提不信。令長者往。
長者往已。欲破佛義。遂立義云。我立三罸。身為最量。次口後心。瞿曇云何。說心罸重。世尊
于時在眉絺羅國。國城五日方行一邊。佛問長者。若人行殺。幾日殺此國人得盡。長者答曰。大
能七日。或十日。或一月。復問。仙人超瞋心殺。幾日得盡。答曰。一時國人皆盡。又問。一百
日。二百日。三百日。行於布施。有人一時。入八禪定。何者為勝。有人多時持戒。有人一時入
無漏觀。何者為勝。長者答言。入禪無漏功德大勝。佛言長者。云何乃說身口罰重。心罰最輕。
長者理屈。乞為弟子。乃至得果。自立誓言。我所住處。常擬供養三寶。一切尼乾。悉不得入我
家。長者得道。後還本家。闍提怪遲遣人往覓。長者家人。不許入舍。闍提不測。自往覓之。長
者莊嚴高座。自坐。別安小座。以待闍提。闍提見之法用如此。訶責長者。長者答云。今人非昔
人。我今已勝汝。是佛弟子。何得不然。闍提乃云。我令汝取瞿曇。作我弟子。彼既不得。今復
失汝。我今為汝。說一譬喻。遂作喻云。譬如有人。須欝婆羅根。取欲食之。令人入池處處求覓。
求覓不得。自拔男根。不得欝婆羅根。又自失根。汝亦如是。如是求覓瞿曇。不得。反更失汝。
汝如男根。長者答言。我為汝喻。譬如有人性甚愚癡取一黠婦。婚姻以後。遂便有娠。婦言。兒
生應須戲具。語聟預覓。時聟覓得一獼猴子。將還與婦。婦語其聟。汝須浣染舂。方堪為戲具。
聟將雇人。欲浣染舂。他謂其曰。乃可浣洗。云何染舂。此若是衣。可作三事。獼猴不然。其云
何作。他為洗之。洗之既訖。置熱汁中。染其獼猴。皮肉時已爛壞。後取舂之。形相都失。亦復
不堪為兒戲具。汝法亦爾。既非淨物。唯可浣洗。不可受持。如不可染。不可修行。如不可舂。
云何令我受持修學。闍提於是慚恥而去。(引自唐.窺基《唯識二十論述記》)
註8:「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宅迦林末蹬伽林。羯陵伽林。皆空閑寂」(白話故事請聽錄音):此佛
問詞。彈宅迦者。真諦云檀陀柯。此云治罰。治罰罪人處也。今罰罪人。尚置其內。中阿含云。
是王名也。有摩登伽婦人。是婆羅門女。極有容貌。聟為仙人。名摩登伽。於山中坐。婦為其夫。
營辦食送。檀陀訶王。入山戲遊。逢見此婦。問是何人。有人答言。是仙人婦。王云。仙人離欲。
何用婦為。遂令提取將還宮內。仙至食時。望婦不來。心生恚恨。借問餘人。餘人為說。是王將
去。仙往王所。殷勤求覓。不肯還云。汝是仙人。何須畜婦。仙言。我食索此婦人。王便不還。
仙人意憤。語其婦曰。汝一心念我。勿暫捨我。今夜欲令此國土破壞。仙人夜念。時雨大石。王
及國人。一切皆死。俄頃成山。此婦一心。念彼仙人。唯身不死。還就山中。本是彈宅迦王國。
今成山林。從本為名。名彼林也。人物皆盡。故名空寂。舊人解云。諸仙修定處名空寂  末蹬伽
者。舊云迦陵伽。此云憍逸。仙人之名。舊云王名。有梵本云鉢蹬伽。此翻云蛾。即赴火者。昔
有仙人。形甚醜陋。世間斯極。修得五通。山中坐禪。有一婬女甚愛於王。王亦愛之。後觸忤王。
王遂驅出。婬女入山。見仙醜陋。謂是不祥之人。恐有不祥之事。婬女切念。我今被出。是不吉
祥。若還此不祥。我應吉祥。乃取糞穢洗不淨汁。令婢送山。澆灌仙人。仙人忍受。不生瞋恨。
有婆羅門。為仙洗浣。婬女自後。王還寵之。有一國師。亦有衰惱。婬女語曰。以不吉祥。還於
仙者。必還吉祥。國師依言。以糞汁洗。仙亦忍受。弟子婆羅門。還為洗浣。其後國師。還得吉
事。事既皆驗。人普知。之。王後欲征。國師進諫。以不吉祥。與仙人者。必獲吉祥。王復遂語。
山中起屋。恒取糞汁。洗灌仙人。征遂得勝。自後若有不稱心事。輒以糞汁洗之。仙人不復能忍。
心生恚恨。乃雨石下。王人皆死。唯事仙者。得免斯苦。須臾之間。國成山林。此林從本。名末
蹬伽  羯陵迦者。此云和雅。如彼鳥名。陵字去聲呼也。舊云。摩登伽仙人之名。昔有一人。語
此仙曰。汝若有子。當為國師。摩登伽是旃陀羅種。既聞此語。求女於王。王甚訶責。汝非好種。
何故求我為婚。仙既數求不得。女意欲適仙處。令母白王。彼雖惡種。猶是仙人。深為可重。我
情欲適。王決不許。女盜往彼。為仙人妻。遂生一子。王既失女。處處尋求。求知仙處。遣旃荼
羅。縛仙及女。相著擲著恒河水中。仙語恒河神曰。汝莫令我沒。若我沒者。須臾之間。令水涸
竭。河神於是割繩。放令仙還去。仙瞋作念。須臾雨石。王人皆死。國變山林。從本為名。名摩
登伽也。此三舊國。今變成林。佛問波離。汝知何緣此林空寂。(引自唐.窺基《唯識二十論述
記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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